本报讯(记者 方宗晓 通讯员 赵楠)日前,省经信厅启动2024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11月11日前提交申请。
申报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浙江省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申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被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此外,已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不再推荐。国家引才计划专家创办企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
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于11月11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在线填报“2024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并于11日12时前将纸质材料,随带U盘同步提交电子版资料,报送区经信局三楼303或305办公室。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不明事项可咨询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科),电话:89523958,89523957,89523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