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新闻网首页| 旧刊浏览| 返回数字报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6: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医生提醒,高温下务必做到科学防暑
~~~车行老板心服口服 消费者致电12345点名表扬
~~~
2025年05月26日 星期一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修车引发消费纠纷 交通执法队员破局
车行老板心服口服 消费者致电12345点名表扬
  执法队员调解中

  本报讯(记者 姜炜 通讯员 吴平 沈丹阳)近日,区交通运输局收到一封特殊的12345表扬工单。市民阮先生点名表扬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一名工号为7086的执法队员:“他多次帮助我与商家协商,办事高效有耐心,真的很感谢他。”后经了解,这名工作人员是城区二中队中队长邵锋,而这封工单的背后,是一场历时52天的维权拉锯战。

  3月25日,阮先生在银湖街道某车行更换摩托车前轮,支付商家900元后,发现对方承诺的“正新S3”轮胎实为其他品牌。阮先生以“欺诈消费”为由要求“假一赔三”,但因商品真伪认定权限问题,诉求一直无法得到有效回应。

  在接到转办单后,城区二中队的执法队员一时间也犯了难,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门主要是监管企业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规范,无法进行商品的真伪鉴定。面对群众的急切诉求,中队长邵锋选择主动破题:“群众眼里只有‘解决问题’,没有‘部门分工’。既然涉及机动车维修行业,我们就要负责到底。”

  随后,邵锋带领执法人员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到轮胎品牌争议需专业鉴定。而阮先生担心鉴定成本高、流程复杂,有些举棋不定。见此,邵锋又协调车行提供进货凭证,发现商家确实使用了其他品牌的轮胎。至此,商家开始坚称“已口头告知消费者”。

  于是,执法队员又查看了维修结算单,发现车行未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要求,注明托修方信息、维修费用明细单等内容,便当即以“程序不规范”为突破口,先后3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其间,执法队员一方面向商家释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告知义务”,警示虚假宣传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阮先生解释“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引导其调整诉求预期。

  在第3次协商过程中,执法队员提出了“退还部分费用、免费更换正新品牌轮胎”的折中方案,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又避免小微企业承受经济赔偿压力。这让车行负责人心服口服:“你们交通执法队员把两边的难处都考虑到了,真的尽心了。”

  5月15日,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持续近两个月的纠纷终得化解。事后,心存感激的阮先生专门致电12345公开热线要求传达谢意:“我不知道这名交通执法队员的姓名,但记住他的工号是7086,真的很感谢他。”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政协之声
   第04版:要闻
   第05版:时政
   第06版:城事
   第07版:资讯
   第08版:专题
中暑引发急性肾衰竭
修车引发消费纠纷 交通执法队员破局
晨练
富阳日报城事06修车引发消费纠纷 交通执法队员破局 2025-05-26 2 2025年05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