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姜炜 通讯员 何露丹 林思帆
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在途经人车情况复杂的交叉路口时,必须注意及时观察路上的标识、标线、标牌,严格遵守信号灯的指挥,做到文明礼让。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遵守交通法规规定的通行原则,减速观察周围路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否则极容易带来人伤、财产损失等不必要的麻烦。前不久,交警部门就先后处理了三起因路口不注意观察和礼让导致的交通事故。
通过路口不谨慎易发生事故
11月17日早上7点53分左右,邵某驾驶一辆浙A牌小型汽车,在城区香槟路与文居街路口,与何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何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仔细勘查现场后,根据各方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邵某在驾驶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未及时停车让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何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12月3日中午12点25分左右,杨某驾驶一辆鄂F号牌的轻型平板货车,沿东山村村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北渠路口向右转弯时,与沿北渠路由南向北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林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林某被及时送往区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系货车驾驶员杨某在驾车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时,未及时停车让行,加上疏忽大意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从而引发事故。
12月8日下午2点17分左右,华某驾驶一辆浙A号牌小车,沿城区春秋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振兴路路口时,车头与正在步行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瞿某发生碰撞,造成瞿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初步调查发现,华某驾车行驶至该处人行横道路口时,未提前减速观察路况且未停车让行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路口通行请牢记安全和规则
交警在分析以往交通事故案例时发现,广大交通参与者在经过路况复杂的交叉路口时,一旦忽视安全细节,便会大大提升交通事故风险。
一方面,机动车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时,可能出现未提前观察车道标牌,在路口处临时压线变道的行为,有的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拨打手机、低头查看短信、不礼让斑马线,或者在未提前开启转向灯、观察后方人车的情况下在路口转弯,这些行为都容易导致车辆擦碰、追尾、人车碰撞事故。另一方面,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由斑马线横穿马路时未下车推行,存在斜向穿越马路、闯红灯等行为,有的驾驶员在路口等红灯时越线停车、与正在转弯的机动车辆抢行,也是涉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交警介绍,虽说“红灯停,绿灯行”是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都熟知的基本常识,但部分道路经验缺乏的驾驶员在经过人车流量较少或者未安装信号灯的路口时,往往容易忽略通行规则。
在此,交警提醒大家,驾车途经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时要注意以下4点:1.有让行标志的路口,需由让行标志侧的一方让行;2.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3.右转或左转的车辆需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4.右转的车辆需让左转的车辆优先通行。
此外,根据交通法规规定,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机动车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交警表示,只有大家都自觉养成遵章守法、文明礼让的驾驶习惯,才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交通通畅度的最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