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易梵 通讯员 黄金华)前几天,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分局、区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在鹿山街道蒋家村举行见义勇为颁奖仪式,奖励在水中救人的郭松根、金羽成同志,各授予证书与3000元奖金,表扬慰问参与救人的陈惠剑同志,给予1000元奖金。另外,蒋家村乡贤理事会给予金羽成2000元奖励。
今年5月28日,一个6岁儿童在新登镇长垄村老桥的栏杆上朝外掉落,掉入落差有十余米的桥下水中,在水中扑腾,此情况被正在岸边钓鱼的新登镇新城小区市民陈惠剑发现,他马上呼叫在葛溪边的长垄村村民郭松根救人。郭松根迅速前往施救,将落水者从近1.8米水深处救上岸。
救人事迹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推荐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章程及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慰问。
会上指出,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这是一种英雄行为,是社会倡导的行为,也是国家弘扬的行为。近年来,全社会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各级政府都推出了各种奖励和保障措施,在法律层面上也增加了相关内容,确保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2024年,公安富阳分局确认奖励见义勇为行为人7名,表扬慰问见义勇为相关人员9名,发放奖励慰问金3.6万元。此外,自基金会成立以来,富阳区公安机关共受理见义勇为135起,奖励慰问见义勇为及相关行为人4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