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易梵)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出公告公布第四批43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名录。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科长、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郁华被收录其中。
郁华(1884—1939),字曼陀,今富阳区富春街道人,郁达夫先生的胞兄,著名的爱国法官、法学家,同时也是著名的画家和诗人,擅长山水画,身后刊有《静远堂诗画集》。
郁华少年时曾在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1910年归国后历任北平司法讲习所教员、外交部办事员、高等审判厅推事、大理院推事、高等法庭东北分庭庭长。九一八事变后,郁华调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科长、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同时还兼任东吴、法政等大学法学教授,并撰有《刑法总则》及《判例》等教材。
在日寇入侵的情势下,郁华坚决拒绝敌伪诱胁,不事敌、不媚敌。1933年,利用特殊地位,帮助廖承志等身陷囹圄的爱国人士脱离险境。淞沪会战后郁华严词拒绝日军威逼利诱,1939年11月被汪伪特务头子丁默邨下令暗杀,时年55岁,成为民国司法界在抗日战争期间为国捐躯的第一人。1952年经中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追认郁华为革命烈士。
1980年,富阳县政府在鹳山上建立“双烈园”,茅盾书写“双松挺秀”的亭匾,喻示了郁华和郁达夫兄弟俩,犹如两棵挺拔的苍松,与世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