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新闻网首页| 旧刊浏览| 返回数字报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第08: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患者看病省时省心又省力、医生诊断更精准更高效~~~
~~~本周雷阵雨频刷“存在感” 注意午后强对流
~~~“两客一危”相关企业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流程
~~~
2025年09月02日 星期二 出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客车超时行驶,系统迅速锁定
“两客一危”相关企业须严格落实安全操作流程
  执法队员正在核查案件

  本报讯(记者 姜炜 通讯员 金心如)近日,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城区一中队,收到一条内容为“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未落实”的异常线索,涉事的某客运公司所属的一辆浙A号牌客车,超过了夜间行驶规定的最长时长。执法队员当即联系到公司相关负责人,予以警醒。

  “两客一危”车辆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日常重点管理的对象之一,这类车辆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因其承运对象的特殊性,一旦出现安全纰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从而带来更为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自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操作相关设备、安全运输。

  根据本次异常线索提供的情况,执法队员通过“浙运安”系统锁定了车辆轨迹和历史记录,确认涉事公司所属的浙A号牌客车在夜间连续行驶2.44小时,超过夜间行驶规定最长时长。随后,执法队员立即赶赴企业核查,对方承认,运输期间仅由系统自动发送要求停车休息的语音播报给驾驶员,公司动态监管员并未发现驾驶员超时行驶的行为,也没有采取其他措施提醒驾驶员。事后。执法队员依法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500元。

  执法队提醒“两客一危”相关企业:开展日常运输时,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应接入道路运输监管平台,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应按规定使用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和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不得擅自关闭,车辆所属单位应当对车辆安全行驶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确保车辆合规安全运输。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特别报道
   第04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特别报道
   第05版:春江两岸
   第06版:城事
   第07版:城事
   第08版:资讯
“富智医影”AI助力“两癌”筛查
“秋老虎”有望中场休息
客车超时行驶,系统迅速锁定
消防入企开展安全培训
富阳日报资讯08客车超时行驶,系统迅速锁定 2025-09-02 2 2025年09月0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