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宗晓 通讯员 徐杨)近日,区经信局启动2025年富阳区小微企业园备案申请和创建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园于11月3日前提交申请。
本次备案申请的申报对象为由政府统一规划,各类主体开发建设,为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壮大提供生产经营场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具有准公共属性的各类园区,包括小微企业工业园、科技园、软件园等以及工业园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园区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申请表和建设方案,与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或富春湾新城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并经审核推荐报区经信局备案,经备案的纳入区级小微企业园创建计划。
创建申报的对象为完成备案的小微企业园。在达到备案条件且已完成相关建设要求基础上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平台内,原则上产业规模和企业数量集聚度均不低于70%,生产制造类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10家,生产性服务类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20家。平台外,原则上产业规模和企业数量集聚度均不低于50%,生产制造类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5家,生产性服务类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15家。
备案申请和创建申请的园区均需提交纸质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由所在乡镇(街道)对园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申请表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于11月3日下班前按一式三份送至区经信局212室。区小微园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核验,经审核通过后将被列入富阳区小微企业园备案名单或创建名单。
不明事项可联系区经信局转型升级科,电话:89523963。

